臺南法院 115賢23909

台南市學甲區濟生路3巷14號

1拍 點交 待拍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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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1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710
保證金:
142
總坪數:
46.7
坪單價:
15.2萬/坪
持分地坪:
20.6 坪
公告建坪:
46.7 坪
總現值:
85.6 萬
拍後增值:
-44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44.3 坪
附建坪:
2.4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興太段 376地號,面積 68 m2,持分 1/1,53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學甲區濟生路3巷14號,建號 37,持分 1/1,155 萬
一層:41.58二層:41.58三層:23.58合計:106.74 陽台(7.92) (鋼筋混凝土造3層、住家用)
2.
台南市學甲區濟生路3巷14號,建號 37-2,持分 1/1,25 萬
一層:21.83三層:18合計:39.83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據債務人之姊稱:建物尤其與債務人共同居住。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 證,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編號2建物為編號1主建物之增建部分,受抵押權效力所及。六、拍賣之編號2建物係編號1主建物增建部份,乃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 分,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又該建物如 經主管機關認定屬違章建築而遭拆除,拍定人應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與本院權責無涉。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拍定 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 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 撤銷拍賣。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3.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標匭號碼是否正確。若投標書未投 入法院指定之標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興太段 376地號
68 m2 × (1/1) × 12,600 元 - 530 萬元
= -444.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8
1拍 不點交
22.1 坪 / 75 萬
2026/7/29
2拍 不點交
42 坪 / 48 萬
2026/7/29
2拍 點交
121 坪 / 1,404 萬
2026/7/16
1拍 不點交
19.8 坪 / 86.9 萬
2026/8/4
3拍 不點交
7.4 坪 / 30.8 萬
2026/7/28
3拍 部分點交
95.7 坪 / 1,03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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