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標土地假扣押查封時,有門牌號碼員山鄉永同路三段138號三層建物占用其上,其餘部 分為空地或有植栽,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
3.
地上建物所有人,若有證據符合租地建屋之規定,則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4.
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 費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 拍定,亦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