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15年3月17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683地號土地位於長青路132 巷1弄2號建物旁之花圃。債務人115年3月30日、115年4月8日陳報上開花圃無占 用土地之法律上權利,為無權占用。另債權人115年4月14日陳報花圃植物為上 開房屋之住戶所種植。前開花圃植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 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8.
有地上權登記拍定後不塗銷。地上權登記之存續期間為30年(自107年3月5 日起至137年3月4日止)。 六、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8日第一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 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