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10344建號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11月11日現場執行時,第三人杜○璇在場稱係黃○安向債務人英騰開發建設有限公司購買10344建號建物及其坐落基地,於黃○安出國期間借予其居住使用,未約定期限。惟現 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 題。
2.
本件不動產分16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3.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 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