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恭155430一

高雄市前金區新盛一街9之29號

1拍 不點交 得標 187萬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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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87
保證金:
37.4
總坪數:
7.9
坪單價:
23.6萬/坪
持分地坪:
1.5 坪
公告建坪:
7.9 坪
總現值:
43.4 萬
拍後增值:
-128.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主建坪:
7.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8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前金區 前金段 55地號,面積 349 m2,持分 114/10000,140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2.
高雄市 前金區 前金段 55-2地號,面積 111 m2,持分 79/10000,32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建物 (1)
1.
高雄市前金區新盛一街9之29號,建號 4933,持分 1/1,15 萬
五層:26.2合計:26.2 (8層樓鋼筋混凝土造之五層)
拍賣紀錄 (1)
1拍,2026/7/22,總底價 187萬,保證金 37.4萬,坪單價 23.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本院於民國115年1月14日現場履勘,債權人在場稱其為債務人之妻,標的建物現出租予第三人 陳月蘭,租期自114年5月15日至116年5月14日,租金為每個月新台幣(下同)6000元,押金120 00元,每月管理費600元,履勘時共欠繳87000元,並於115年3月6日陳報租賃契約影本以證。另 據115年3月19日鑑價報告所載,標的土地屬於第四種商業區;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 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 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 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前金區 前金段 55地號
349 m2 × (114/10000) × 84,482 元 - 140 萬元
= -106.4萬元
2.
高雄市 前金區 前金段 55-2地號
111 m2 × (79/10000) × 111,744 元 - 32 萬元
= -2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9
1拍 點交
65.4 坪 / 1,222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7.9 坪 / 100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1.8 坪 / 245 萬
2026/8/5
1拍 不點交
0.2 坪 / 4.5 萬
2026/8/5
1拍 不點交
17.2 坪 / 211.2 萬
2026/8/5
特拍 點交
464.9 坪 / 5,401.3 萬
2026/8/12
特拍 不點交
25.9 坪 / 345.8 萬
2026/8/19
2拍 不點交
0.2 坪 / 19.2 萬
2026/8/12
特拍 不點交
39.1 坪 / 773.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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