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查封時,債權人在場稱建物現已無人居住使用,建物內遺留家具、家電及生活雜 物等大部分為債務人王鼎濡所有,其餘為其他債務人所有。7657建號建物及19533建號建物(頂 樓增建部分)有嚴重漏水情形,據債權人稱就房屋漏水事件現經臺北市松山調解委員會調解 中。
3.
鑑定人到場履勘稱因建物梯間上水塔偏移放置,造成樓梯間共同壁滲水。另依鑑定報告所 示,考量建物之屋突滲水情形,預估之修復漏水施工費用為新臺幣475697元,惟前開金額僅供 參考,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標的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地震受創 之紀錄,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地 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六、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執行事件,公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公同共有人到場應買拍 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
10.
19533建號建物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 標人注意。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12月20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36053111號函所示,前開 增建物屬「垂直增建之屋頂違章建築」,違建處理情形為「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 拍定人應自行承受遭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