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09地號二筆土地相鄰,係位於門牌號碼為新北市新店區莒光路38巷51 號之1建物西北方約55公尺處之雜木林。無臨路。1108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屬保護 區,1109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屬農業區。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5.
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 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 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但主張優 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