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827地號上有門牌號碼中山區民族東 路95號建物(即金帝汽車)坐落,上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其土地使用分區為 機場邊緣特定專用區,惟最新使用分區情形、開發及相關之限制,應由應買人 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2.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426之2之優先承買權,應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又租賃權屬債權性質,未經登記公示,依 據債權平等原則,不生優先順序問題,應依各建物面積比例換算其得承買之土地應有部分。(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7年度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第18號 決議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