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3亥265146乙

臺北市中山區榮星段三小段327-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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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7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9.6
保證金:
18
總坪數:
1.3
坪單價:
67.3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總現值:
172.4 萬
拍後增值:
8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王秭沄
王秭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透明房訊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46號4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北市 中山區 榮星段三小段 327-1地號,面積 0.8 m2,持分 1/16,3.2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2.
臺北市 中山區 榮星段三小段 330-1地號,面積 8 m2,持分 10/36,16 萬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65/11/24】 )
3.
臺北市 中山區 榮星段三小段 339地號,面積 34 m2,持分 1/16,70.4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2拍,2026/7/30,總底價 112萬,保證金 23萬,坪單價 84.2萬/坪,停拍
停拍,2026/7/29,停拍
法院筆錄 (5)
1.
本院人員於民國114年2月10日會同地政人員至現場指界,據稱327-1地號土 地位於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街281巷16號建物前,現為空地,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 種住宅區;330-1地號位於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街271巷9號建物前,現為空地,土 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339地號位於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街271 巷
2.
18號建物前,現為道路及水溝,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 區。因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 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 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4.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共有 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 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最高法院98年度第6次民事庭會議
5.
決議要旨參照)。而其他應有部分之分別共有人,於前揭共有人不行使 上開優先承買權時,始得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規定行使優先承買權,惟主 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 數筆為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4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第15號參照)
土地增值 (3)
1.
臺北市 中山區 榮星段三小段 327-1地號
0.8 m2 × (1/16) × 392,000 元 - 3.2 萬元
= -1.2萬元
2.
臺北市 中山區 榮星段三小段 330-1地號
8 m2 × (10/36) × 392,000 元 - 16 萬元
= 71.1萬元
3.
臺北市 中山區 榮星段三小段 339地號
34 m2 × (1/16) × 392,000 元 - 70.4 萬元
= 1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5
1拍 點交
64.9 坪 / 6,200 萬
2026/9/23
1拍 點交
29.3 坪 / 5,997 萬
2026/10/12
1拍 點交
47.4 坪 / 3,859 萬
2026/9/16
1拍 點交
80.2 坪 / 12,800 萬
2026/9/17
2拍 不點交
0.2 坪 / 11.2 萬
2027/1/7
1拍 不點交
4.5 坪 / 630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1.8 坪 / 424 萬
2026/10/20
1拍 不點交
27.5 坪 / 6,510 萬
2026/9/15
其他 不點交
116.9 坪 / 13,800 萬
2026/9/10
1拍 不點交
14.3 坪 / 1,8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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