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5南金職亥197甲

臺南市永康區王新段115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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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31 ~ 2026/11/2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8.8
坪單價:
3.6萬/坪
持分地坪:
8.8 坪
總現值:
16.3 萬
拍後增值:
-1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王新段 1159地號,面積 116.4 m2,持分 1/4,32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7/8,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5.7萬/坪,流標
2拍,2026/7/29,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4.5萬/坪,流標
3拍,2026/8/26,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表示,拍賣土地上為雜草,部分為水溝、部分土堤。據鑑價報告書上載,拍賣土地現況為排水溝渠旁的雜草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本件僅就土地應有部分進行拍賣,共有人有無分管協議未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貳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王新段 1159地號
116.4 m2 × (1/4) × 5,600 元 - 32 萬元
= -1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14 ~ 2026/12/13
應買 不點交
31.4 坪 / 198.4 萬
2026/10/7
1拍 不點交
10.1 坪 / 135 萬
2026/9/30
1拍 不點交
14.9 坪 / 145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9.8 坪 / 280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17.5 坪 / 490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23.5 坪 / 660 萬
2026/9/16
2拍 不點交
2.8 坪 / 60 萬
2026/9/16
3拍 不點交
3.3 坪 / 32 萬
2026/9/15
2拍 點交
67.6 坪 / 1,0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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