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申81一

高雄市楠梓區楠都段二小段30-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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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9 ~ 2026/09/2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
保證金:
1.6
總坪數:
3.8
坪單價:
2.1萬/坪
持分地坪:
3.8 坪
總現值:
9.8 萬
拍後增值:
1.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河道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高雄市 楠梓區 楠都段二小段 30-1地號,面積 8 m2,持分 1/10,0.6 萬
(河道用地 )
2.
高雄市 楠梓區 楠都段二小段 30-2地號,面積 1 m2,持分 1/10,0.3 萬
(河道用地 )
3.
高雄市 楠梓區 楠都段二小段 30-3地號,面積 108 m2,持分 1/10,6.4 萬
(河道用地 )
4.
高雄市 楠梓區 楠都段二小段 30-4地號,面積 8 m2,持分 1/10,0.6 萬
(河道用地 )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88年11月5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物均為水溝用地。本次於114年11月10日履勘時,標的物無路可達,似為水溝,惟30─1地號土地上疑有工廠廠房占用。另依114年11月14日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物之使用分區皆為「河道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另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標的物未臨路,須由鄰地出入,將來如有通行權之爭執,請依實體判決為準,請投標人注意。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4)
1.
高雄市 楠梓區 楠都段二小段 30-1地號
8 m2 × (1/10) × 7,800 元 - 0.6 萬元
= 0萬元
2.
高雄市 楠梓區 楠都段二小段 30-2地號
1 m2 × (1/10) × 7,800 元 - 0.3 萬元
= -0.2萬元
3.
高雄市 楠梓區 楠都段二小段 30-3地號
108 m2 × (1/10) × 7,800 元 - 6.4 萬元
= 2萬元
4.
高雄市 楠梓區 楠都段二小段 30-4地號
8 m2 × (1/10) × 7,800 元 - 0.6 萬元
= 0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5
1拍 點交
19.3 坪 / 470 萬
2026/7/29
1拍 不點交
1.6 坪 / 50 萬
2026/8/5
3拍 不點交
92.6 坪 / 595.9 萬
2026/8/12
2拍 不點交
2.6 坪 / 25.9 萬
2026/7/29
2拍 不點交
4.1 坪 / 48 萬
2026/8/19
3拍 部分點交
31.9 坪 / 608 萬
2026/8/18
3拍 點交
39.2 坪 / 7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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