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民國114年9月8日現場查封時,標的無人居住,依鑑定報告,屋齡約9年。惟實際占有使用 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依鑑價報告記載,2786地號為第三種特定商業專用區,2786-1地號為第五種住宅區,請投標人注意。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等情形。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