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3473建號據第三人邱OO稱,係向債務人承租使用中,租期自113年10月1日起至 117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6萬元,屋內窗戶遇雨有滲漏,夾層浴室亦有漏水,入屋後左轉之房 間內有壁癌,又稱該棟大樓頂樓係約定由其專用;本件於114年2月24日始辦理查封登記,故屬 查封前有權占有,拍定後不點交。
3.
219地號土地據台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函示,與223地號均為3473建號建物之建築基地,依公 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本件附表所列土地及建物應併付拍賣。
4.
本件拍賣標的,皆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 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