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5樂47543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一小段721-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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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2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0萬
保證金:
40萬
總坪數:
2.2坪
坪單價:
92.1萬/坪
持分地坪:
2.2 坪
總現值:
154.4 萬
拍後增值:
-4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萬華區 莒光段一小段 721-3地號,面積 27 m2,持分 266/1000,200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6)
2.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721-3地號土地係位於臺北市萬華區萬大路85巷18弄 之部分道路,上有門牌號碼臺北市萬華區萬大路85巷16之1號之部分建物坐落。 惟本件僅拍賣土地,上開建物之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須自行解決土地及 其上建物之法律關係。
3.
721-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其上領有75使字第1162號使用執 照(74建.雙園.汕頭字第485號建築執照),標示為「55線字第778號指定有 案」之巷道。惟最新使用分區情形、開發及相關之限制,應由應買人自行向主 管機關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4.
因係拍賣建物之基地,故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3項規定,專有部 分之所有人即建物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基地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 部分之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之範圍內,有優先承買權,其權利並優 先於其他共有人,如有多數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按專有部分 比例承買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如有多數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因承買計 算比例及法律關係複雜,確認承買比例可能須多時日,故拍定人有無法於短時 間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可能,請應買人注意。於拍定後經公告,建物專 有部分之所有人無人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三項規定行使優先承買權, 另通知土地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有多數土地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 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 共有人之證明文件。
5.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9.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萬華區 莒光段一小段 721-3地號
27 m2 × (266/1000) × 215,000 元 - 200 萬元
= -4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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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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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0.5 坪 / 8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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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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