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5速15727

新北市淡水區坪頂段846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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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2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萬
保證金:
4萬
總坪數:
16坪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16 坪
總現值:
22.8 萬
拍後增值:
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淡水區 坪頂段 846地號,面積 2,224.7 m2,持分 1/42,1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9)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民國115年5月13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846地號土地位於門牌為 新北市淡水區坪頂路710巷48號建物之對面,其上有紅瓦片平房占用,經鄰居 稱,該紅瓦片平房係放置塔位。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 意。
4.
新北市政府警察淡水分局115年6月8日函覆,經詢在場人張○和表示,上開 紅瓦片平房為張家靈骨塔。又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權源均 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5.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又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 標。
6.
以上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9.
優先承買權:
10.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 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
11.
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 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提出符合上開規 定之證明文件。
12.
846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 私法人除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六、無抵押權登記。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淡水區 坪頂段 846地號
2,224.7 m2 × (1/42) × 4,300 元 - 16 萬元
= 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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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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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10
1拍 點交
9.6 坪 / 57 萬
2026/11/12
1拍 部分點交
9.4 坪 / 787 萬
2026/11/16
2拍 點交
31.7 坪 / 1,892 萬
2026/11/16
2拍 部分點交
39.8 坪 / 2,200 萬
2026/11/12
3拍 不點交
5.2 坪 / 19 萬
2026/11/26
3拍 部分點交
18.5 坪 / 684.8 萬
2026/11/12
3拍 不點交
795 坪 / 314 萬
2026/11/12
特拍 不點交
10 坪 / 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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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坪 / 2,68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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