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本院115年6月10日執行筆錄記載略以,相對人黃威程在場稱,房屋3樓鐵皮頂之前有漏水之情 形,但重新搭建鐵皮遮蔽處理,有些許地震裂痕,目前房屋由其與家人同住,無非自然死亡情 形,經執行人員檢視屋況,牆壁有些許滲漏水痕跡,頂樓天花板有些許隆起破損,屋況尚維護 得宜。 據地政人員稱,1樓至2樓有半層增建,1樓後方廚房部分空間及2樓後方、3樓整層均為增建。
7.
建物編號2之4188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 記,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又共有人不得僅就其中部分 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應連同其餘部分一併買受。。若有兩位以上的共有人同時主張優先 承買權,則以「抽籤」方式決定由誰取得。若拍定人為共有人之一,則其餘共有人不得再行主 張優先承買權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