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3板金職九344

新北市土城區延吉街212號2樓

3拍 部分點交 待拍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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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1,024
保證金:
204.8
總坪數:
26.1
坪單價:
39.2萬/坪
持分地坪:
5.4 坪
公告建坪:
26.1 坪
總現值:
249.8 萬
拍後增值:
-582.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主建坪:
25.5 坪
附建坪:
0.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7層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土城區 金城段 440地號,面積 358.3 m2,持分 498/10000,832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建物 (1)
1.
新北市土城區延吉街212號2樓,建號 3996,持分 1/1,192 萬
2樓層:84.21 合計:84.21 陽台2.08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0/30,總底價 1,600萬,保證金 320萬,坪單價 61.3萬/坪,流標
2拍,2024/11/20,總底價 1,280萬,保證金 256萬,坪單價 49萬/坪,流標
3拍,2024/12/11,總底價 1,024萬,保證金 204.8萬,坪單價 39.2萬/坪,流標
3拍,2025/6/11,總底價 1,024萬,保證金 204.8萬,坪單價 39.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於現場查封時,據佔用人在場自稱,其係原房屋之屋主,其與債務人上有糾紛而訴訟進行中,目前是基於所簽立附買回權之契約中之租賃約定關係使用,並以每月租金新臺幣18,000元承租,惟上開租賃契約業經法院以執行命令除去,是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法院得不點交。
2.
本件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函稱,本件拍賣標的物曾於104年12月13日因炊事不慎發生火災,經法院調閱火災調查鑑定書,其記載略以:火災未造成人命傷亡,燃燒面積約3平方公尺。
3.
另依佔用人在場自述及法院函查結果,本件拍賣標的無其他海砂屋、輻射屋、嚴重漏水、地震受創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應買人應於「應買前」自行向債權人、當地鄰里長、鄰居、社區管委會、派出所等相關人士查明,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法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4.
有抵押權設定,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全部塗銷。
5.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須繳清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者,則亦請投標人自行注意該項記載。若有積欠完納重劃差額地價、重劃工程費工程受益費等始得辦理移轉登記;其所需繳納之數額應向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查明。六、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6.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7.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土城區 金城段 440地號
358.3 m2 × (498/10000) × 140,000 元 - 832 萬元
= -58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3
1拍 點交
25.2 坪 / 1,287 萬
2025/9/24
1拍 不點交
5.4 坪 / 174.2 萬
2025/9/24
1拍 不點交
5.6 坪 / 420 萬
2025/9/24
1拍 不點交
18.7 坪 / 1,414 萬
2025/9/24
1拍 不點交
4.1 坪 / 505 萬
2025/9/24
特拍 點交
50.3 坪 / 2,577 萬
2025/10/13
1拍 不點交
1.5 坪 / 36 萬
2025/10/14
2拍 點交
19.2 坪 / 831.2 萬
2025/9/17
2拍 不點交
1.8 坪 / 140.8 萬
2025/10/9
2拍 點交
23.4 坪 / 1,66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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