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聖41538

新竹市舊社段133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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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5
保證金:
4.1
總坪數:
4.7
坪單價:
4.4萬/坪
持分地坪:
4.7 坪
總現值:
87.5 萬
拍後增值:
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舊社段 133地號,面積 233 m2,持分 1/15,20.5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5)
1拍,2025/2/12,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8.5萬/坪,流標
2拍,2025/3/12,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6.8萬/坪,流標
3拍,2025/4/16,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應買,2025/4/24~2025/7/23,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5.4萬/坪,停拍
停拍,2025/5/1,停拍
法院筆錄 (10)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作巷弄道路(新竹市鐵道 路2段292巷38弄)使用,位置約在新竹市鐵道路2段292巷38弄18號房屋前。本 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 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2年度司執字第20065號)第二次拍賣底價。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4.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8.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9.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10.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舊社段 133地號
233 m2 × (1/15) × 56,300 元 - 20.5 萬元
= 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0
1拍 不點交
19.2 坪 / 40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35.9 坪 / 1,303.7 萬
2025/7/28
1拍 不點交
25.9 坪 / 770 萬
2025/7/28
1拍 點交
11.9 坪 / 150 萬
2025/7/28
1拍 部分點交
50.1 坪 / 4,180 萬
2025/6/27
1拍 不點交
69.3 坪 / 1,820 萬
2025/7/8
2拍 部分點交
46.2 坪 / 1,051.2 萬
2025/6/26
2拍 不點交
1.1 坪 / 25 萬
2025/6/19
2拍 不點交
13.6 坪 / 270.4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1.1 坪 / 3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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