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誠26354

基隆市暖暖區金華段57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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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6 ~ 2025/09/0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4.6
保證金:
29
總坪數:
11.5
坪單價:
12.6萬/坪
持分地坪:
11.5 坪
總現值:
57.7 萬
拍後增值:
-86.9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基隆市 暖暖區 金華段 577地號,面積 19.5 m2,持分 1/4,18.8 萬
2.
基隆市 暖暖區 金華段 578地號,面積 132.4 m2,持分 1/4,125.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8,總底價 200萬,保證金 40萬,坪單價 17.4萬/坪,流標
2拍,2025/5/6,總底價 170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14.8萬/坪,流標
3拍,2025/5/27,總底價 144.6萬,保證金 29萬,坪單價 12.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民國113年10月4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3.
578地號土地現為門 牌暖暖區八堵路127巷59號建物所座落。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占用 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屬「住宅 區(住
4.
」,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另本件拍 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 內,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
6.
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 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8.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1,446,000元。
土地增值 (2)
1.
基隆市 暖暖區 金華段 577地號
19.5 m2 × (1/4) × 15,200 元 - 18.8 萬元
= -11.4萬元
2.
基隆市 暖暖區 金華段 578地號
132.4 m2 × (1/4) × 15,200 元 - 125.8 萬元
= -7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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