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慎30064乙

新北市瑞芳區爪峰段69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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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0 ~ 2025/09/1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6.5
保證金:
13.3
總坪數:
135.9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35.9 坪
總現值:
49.4 萬
拍後增值:
-17.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瑞芳區 爪峰段 691地號,面積 32,338.6 m2,持分 1/72,66.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6,總底價 92萬,保證金 18.4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2拍,2025/5/14,總底價 78.2萬,保證金 15.7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5/6/11,總底價 66.5萬,保證金 13.3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113年12月5日之查封筆錄,地政人員指界稱:691地號位於門牌號碼新北 市瑞芳區三爪子坑路279-2號(爪峰市民活動中心)西南方240公尺處之雜木林 地,土地上有一門墳地。另依據不動產謄本記載所示有部分供建築使用,惟實 際佔有使用狀況,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釐清處理。又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 考,實際情形應以地政機關實地鑑界之位置為準。本件標的上之墳地占有權源 不明,投標人應自行查明處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又本標別土地因多為雜樹林,致地政及本院人員無從實際進入標的土地全 部查看,故本件各標的上之實際佔有使用狀況,投標人仍應自行前往查明釐清 處理(查明有無如墳墓、倒塌建物、嫌惡設施等),如有則拍定後應自行處理 移除事宜,請投標人注意。
3.
拍定(應買、承受)人就拍賣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無物之瑕疵擔保 請求權,故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前應務必親自再行前往查明釐清,投標(應買、承受)人嗣後不得再以標的物有此等瑕疵或其他相關問題,要求撤 銷拍定(應買、承受),請投標(應買、承受)人注意。
4.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依據不動產登記謄本記載):無。 六、另據謄本及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 地,惟實際使用分區及目前使用之現況如何,及其使用開發上是否受到相關土 地法、都市計劃法、區域計畫法、民法、山坡地保育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山坡 地建築管理辦法、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都市及非都市土地 使用管制規則、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或其 他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相關法令規範之限制,投標人應自行查明釐清,請投標 人注意。
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665,000元。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瑞芳區 爪峰段 691地號
32,338.6 m2 × (1/72) × 1,100 元 - 66.5 萬元
= -17.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2
1拍 不點交
318.4 坪 / 140 萬
2025/7/1
2拍 不點交
3.2 坪 / 13.2 萬
2025/7/2
1拍 點交
19.1 坪 / 313 萬
2025/6/25
1拍 點交
573.5 坪 / 2,922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520 坪 / 128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311.4 坪 / 77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04.3 坪 / 2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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