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4板金職四29

新北市土城區永豐段21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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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0 ~ 2025/09/0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6.8
保證金:
15.4
總坪數:
16.1
坪單價:
4.8萬/坪
持分地坪:
16.1 坪
總現值:
19.1 萬
拍後增值:
-57.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土城區 永豐段 211地號,面積 3,443 m2,持分 772/50000,76.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9,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7.5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3拍,2025/6/4,總底價 76.8萬,保證金 15.4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標的於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在場指稱,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位於永豐路195巷7弄45之6號、27弄34─1號之土地,其上均有鐵皮屋占用。
2.
上述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亦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法律關係。且本件係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柒拾陸萬捌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辨別先後時,以抽籤決定之。
5.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應依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謄本所載為準,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注意,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座落地點、坐落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或實際面積與謄本不符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據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函示及土地登記謄本所載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拍賣標的如屬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水利用地、林業用地,關於土地之使用、開發之限制,應由投標人自行查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依各該使用地類別之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標的物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須繳清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者,則請投標人自行注意該項記載。若有積欠完納重劃差額地價、重劃工程費工程受益費等始得辦理移轉登記;其所需繳納之數額應向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查明。
7.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8.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9.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土城區 永豐段 211地號
3,443 m2 × (772/50000) × 3,600 元 - 76.8 萬元
= -5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4
1拍 不點交
13.5 坪 / 888 萬
2025/6/24
1拍 點交
37.2 坪 / 2,280 萬
2025/7/2
2拍 部分點交
66.2 坪 / 3,448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24.5 坪 / 160.2 萬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不點交
9.1 坪 / 232 萬
2025/6/16
3拍 點交
302.5 坪 / 3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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