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71二

高雄市三民區大港段二小段1815-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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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 ~ 2025/09/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3.2
總坪數:
0.9
坪單價:
17.6萬/坪
持分地坪:
0.9 坪
總現值:
24 萬
拍後增值:
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大港段二小段 1815-1地號,面積 27 m2,持分 1/9,16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6,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27.5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3拍,2025/5/28,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17.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院民國113年12月17日現場執行時,標的為安寧街339巷右側道路用地,現為巷道,依鑑定報告,標的為既成道路,屬道路用地語。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陸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選擇其中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購,但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該其餘標的,請投標人及共有人注意。六、依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分管契約等情形。
9.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大港段二小段 1815-1地號
27 m2 × (1/9) × 80,000 元 - 16 萬元
= 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點交
14.5 坪 / 320 萬
2025/6/24
1拍 點交
166.6 坪 / 1,78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8.7 坪 / 1,469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8.8 坪 / 28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09.3 坪 / 3,52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2.2 坪 / 35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36.5 坪 / 77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2.7 坪 / 89.6 萬
2025/6/18
1拍 部分點交
235.5 坪 / 3,184 萬
2025/6/25
2拍 點交
46.3 坪 / 1,6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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