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71二

高雄市三民區大港段二小段1815-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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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2.6
總坪數:
0.9
坪單價:
14.1萬/坪
持分地坪:
0.9 坪
總現值:
24 萬
拍後增值:
1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大港段二小段 1815-1地號,面積 27 m2,持分 1/9,12.8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4/16,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27.5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3拍,2025/5/28,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17.6萬/坪,流標
應買,2025/6/2~2025/9/1,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17.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院民國113年12月17日現場執行時,標的為安寧街339巷右側道路用地,現為巷道,依鑑定報告,標的為既成道路,屬道路用地語。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選擇其中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購,但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該其餘標的,請投標人及共有人注意。六、依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分管契約等情形。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大港段二小段 1815-1地號
27 m2 × (1/9) × 80,000 元 - 12.8 萬元
= 1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3拍 不點交
108.5 坪 / 1,228.9 萬
2025/8/13
2拍 點交
77.1 坪 / 1,852 萬
2025/8/14
2拍 不點交
5.6 坪 / 92 萬
2025/8/19
1拍 不點交
44.2 坪 / 780 萬
2025/8/21
2拍 點交
44.3 坪 / 752 萬
2025/8/14
2拍 點交
169.4 坪 / 1,198.4 萬
2025/8/14
2拍 點交
28.7 坪 / 768 萬
2025/8/6
3拍 不點交
8.8 坪 / 179.2 萬
2025/8/4 ~ 2025/11/3
應買 不點交
2.7 坪 / 57.6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52.7 坪 / 1,03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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