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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於民國113年3月12日至現場查封鑑價及測量,債務人不在場,系封建物內有水有電,有家 電及大量衣物,客廳擺放神明桌,牆上掛遺照。現占有使用人之身分不明。有增建(經地政編 為655臨建號)。無分管停車位。天花板有壁癌、水泥剝落及鋼筋裸露,牆壁有油漆剝落,走廊 地面磁磚剝落。屋況不佳,環境髒亂。系封建物位於三樓,無獨立聯外出入口,進出均須經由 一樓(所有權人不明,非本件拍賣標的)大門及二樓建物(所有權人不明,非本件拍賣標的) 內部,又三樓通往四樓之樓梯設有鐵門。依民國112年5月出具之估價報告載稱:「勘估標的之土地5-4地號屬商業區。335建號為本國 式鋼筋混凝土造,屋齡約42年。勘估建物所臨街巷道寬度:約16公尺。土地臨街面正面寬度約6 公尺。1公里內有信義市場、基隆女中。地區未來發展潛力:普通。」等語。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 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嚴重漏水、因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一節,如上記載。惟系封建物是 否仍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仍應親至 現場再行查明(自行向債權人、現占有人、當地鄰里長、左右上下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 後,慎重考慮是否應買。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 院。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