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4.2.4現場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614號土地上有大庄路251巷
3.
13號房屋占用,另有無門牌鐵皮建物占 用(松發鋁門窗行),實際範圍須以實測為準。上開房屋非屬本件拍賣範圍且佔 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與佔有人協商解決佔有使用之法律關 係,本院不代為處理。
4.
分甲、乙二標,分別標價,依序分別拍賣,如任一標別拍得價金已足清償 執行費用、增值稅、房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其他標別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 本院亦得撤銷。如有二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清償執行費用、增值稅、房 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價格相同時,則保留前順序之 標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