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568地號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位於門牌福山街60巷2之1 號至16號門前之柏油道路。
3.
本件僅拍賣土地,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仍應以鑑界實際範圍為準,並因 係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另土地是否依 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有無臨路,曾否協議價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 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 轉或交換等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7.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 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南崁地區都市計劃(民國102年12月18日)住宅 區,其餘不明事項請投標人逕向主管機關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