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竹80495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二路313號7樓之2

1拍 不點交 待拍
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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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8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635
保證金:
127
總坪數:
36.5
坪單價:
17.4萬/坪
持分地坪:
1.8 坪
公告建坪:
36.5 坪
總現值:
53.7 萬
拍後增值:
-96.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五種住宅區
主建坪:
15.2 坪
附建坪:
1.6 坪
公設坪:
19.7 坪
公設比:
54.1 %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2層
胡菱如
胡菱如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房屋
地 址: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455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左營區 新民段 7地號,面積 3,244.9 m2,持分 18/10000,150 萬
(第五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二路313號7樓之2,建號 2631,持分 1/2,305 萬
7層:100.33合計:100.33 陽台10.36 (住家用、22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左營區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建號 2874,持分 42/10000,180 萬
共同使用部分:15513.03合計:15513.03
法院筆錄 (5)
2.
如備註欄所示。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3年11月22日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該屋為自住。又據債權人於 民國114年4月7日具狀陳報,拍賣標的現為債務人自住。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土地及建物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2631建號建物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 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 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 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 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 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 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 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不得於拍定後主 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左營區 新民段 7地號
3,244.9 m2 × (18/10000) × 91,890 元 - 150 萬元
= -9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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