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4北金職四35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段三小段68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19
  • 3 點閱
  • 0 列管
  • 2025/8/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19
保證金:
183.8
總坪數:
4.8
坪單價:
189.9萬/坪
持分地坪:
4.8 坪
總現值:
374.4 萬
拍後增值:
-544.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特)(遷)。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信義區 吳興段三小段 686地號,面積 32 m2,持分 1/2,919 萬
(第三種住宅區(特)(遷)。 )
法院筆錄 (6)
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其上坐落門牌號碼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583巷22弄2號四層水泥磚造建物,惟僅
3.
三層建物有辦理保存登記(即吳興段三小段1641建號),該1641建號建物之所有權人與土地共有人為同一人;
4.
四層鐵皮增建物則均未辦理登記,建物占有使用權源不明,須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人注意。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特)(遷)。
5.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不及於其上建物,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又本件拍賣之土地上坐落建物,如有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之情形,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專有部分之所有人即建物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基地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之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之範圍內,有優先承買權,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如有多數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按專有部分比例承買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如有多數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因承買計算比例及法律關係複雜,確認承買比例可能須多時日,故拍定人有無法於短時間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可能,請應買人注意。於拍定後經公告,建物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人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規定行使優先承買權,另通知土地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6.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法院陳明,其順位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於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之優先承買權。
7.
一宗標價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信義區 吳興段三小段 686地號
32 m2 × (1/2) × 234,000 元 - 919 萬元
= -54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7
1拍 不點交
0.3 坪 / 12 萬
2025/9/11
1拍 不點交
24.9 坪 / 1,317 萬
2025/8/20
1拍 不點交
0.3 坪 / 28 萬
2025/8/20
1拍 不點交
0.1 坪 / 5 萬
2025/9/16
1拍 點交
11.1 坪 / 1,900 萬
2025/8/18
1拍 點交
40.6 坪 / 4,264 萬
2025/8/13
1拍 部分點交
26.1 坪 / 2,875 萬
2025/8/19
1拍 不點交
18.2 坪 / 41 萬
2025/8/12
1拍 不點交
19.5 坪 / 2,76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北市信義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