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75建號建物目前無人居住,現況為斷水斷電,屋內有樓梯連接至地下1樓,其為蓄水池及防 空洞,無增建,本件拍定後點交。
3.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102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光復北路100巷11號建物前方之道路用 地,其土地分區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4.
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 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 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 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