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3六145324

桃園市龜山區舊路坑一段29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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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30
保證金:
886
總坪數:
1,265.1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1,265.1 坪
總現值:
2,186.1 萬
拍後增值:
-2,243.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龜山區 舊路坑一段 29地號,面積 4,182.3 m2,持分 1/1,4,430 萬
(保護區 )
法院筆錄 (6)
2.
依本院114年1月16日查封筆錄所載地政人員指界情形,本件拍賣標的土地 現況有種果樹,及雜草林木叢生及部分水泥路,另至土地最深處則有一鐵皮貨 櫃屋,地政人員稱因本件土地面積較大,就鐵皮貨櫃是否有佔用本件拍賣土地 則需鑑界方能確認。因本件拍賣土地面積較大,地政人員指界情形容有誤差, 就有無建物佔用、土地現況等情形應買人應自行查明,俾決定是否應買;本件 拍賣土地,不包含土地上之建物、定著物、經濟作物等,且建物、定著物、經 濟作物之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其占有使用關係及拍定後之相關權利義務關係, 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另因本件僅拍賣土地,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仍應以鑑 界實際範圍為準,拍定後就土地遭占用之部分不點交,其餘部分依現況點交。
3.
本件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
4.
桃市都開字第1732號證明 書,本件拍賣標的土地為林口特定區計畫(民國59年11月30日)保護區,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 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8.
拍定後抵押權均塗銷。
9.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 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 六、本件拍賣土地上之耕作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 項之優先承買權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其順位優先於共有 人之優先承買權。
11.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 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 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龜山區 舊路坑一段 29地號
4,182.3 m2 × (1/1) × 5,227 元 - 4,430 萬元
= -2,243.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0
2拍 不點交
75.2 坪 / 96.8 萬
2025/9/24
3拍 不點交
24 坪 / 6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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