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金拍 114竹金職方15八

新竹縣竹東鎮放翁段128-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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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1.6
保證金:
20.4
總坪數:
151.6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151.6 坪
總現值:
70.2 萬
拍後增值:
-3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放翁段 128-5地號,面積 1,113.9 m2,持分 45/100,101.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1,總底價 127萬,保證金 25.4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為道路。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共分1至12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法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3.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4.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5.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獲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至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買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放翁段 128-5地號
1,113.9 m2 × (45/100) × 1,400 元 - 101.6 萬元
= -3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11.4 坪 / 300.1 萬
2025/11/13
1拍 點交
979.5 坪 / 987 萬
2025/11/13
1拍 部分點交
1,859.1 坪 / 1,874 萬
2025/11/13
1拍 不點交
464.8 坪 / 2,934 萬
2025/11/13
1拍 不點交
791.8 坪 / 9,169 萬
2025/11/13
1拍 部分點交
2,925.5 坪 / 2,949 萬
2025/11/13
1拍 部分點交
2,415.6 坪 / 2,435 萬
2025/11/13
1拍 不點交
1,696.4 坪 / 10,708 萬
2025/11/13
1拍 點交
1,208.8 坪 / 1,218 萬
2025/11/13
1拍 不點交
46.3 坪 / 2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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