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792建號建物經本院110司執全150號案件假扣押查封在案,查封時大門深鎖,據管委會稱 自大樓蓋好至今都是空屋,無人使用,後院蓋有雨遮,並有門通到133巷72弄,113年10月29日 現場履勘時,管委會稱本建物與3791建物皆為同一人居住使用,惟據前案110司執106652號案件 中第三人王帝勝主張向債務人承租其所有包含本件3792建號共7個建物,租期自106年12月1日起 至121年11月30日止,租金每月9.5萬元(依第三人王帝勝所提出之收據及支票影本,租金已預付 至121年11月30日止,折扣後之金額為725萬元,債務人業已收取租金至121年11月30日止),且 約定其可轉租予他人使用,並提出租約影本,其於112年1月5日轉租予第三人蘇宏達。因上開租 賃契約訂於查封前,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3.
3946建號建物為一樓增建及一樓夾層增建部分,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 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於前案110司執106652號案件中經台北 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為新違章建築,限期強制拆除,拍定人應自行負擔 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4.
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 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 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