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2敬109545

高雄市苓雅區福安路252巷6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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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8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30.8
保證金:
26.2
總坪數:
8.3
坪單價:
15.9萬/坪
持分地坪:
2.9 坪
公告建坪:
8.3 坪
總現值:
63.7 萬
拍後增值:
-6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主建坪:
8.3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福河段 1238地號,面積 57 m2,持分 1/6,126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苓雅區福安路252巷6號,建號 719,持分 1/6,0.8 萬
一層:34.22二層:34.22合計:68.44 (2層樓加強磚造)
2.
高雄市苓雅區同上建物未保存登記部分,建號 3399,持分 1/6,4 萬
一層:18.02二層:20.89三層:56.31合計:95.22
法院筆錄 (8)
2.
本院民國114年6月24日現場查封時,現由債務人之母親及妹妹居住,債務人未居住於此,3樓為 增建,1-2樓後方有增建,有稍微滲水,有壁癌,3樓漏水,依鑑定報告,土地屬第四種住宅 區,屋齡約54年。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及建物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土地及建物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就其有應有部分之 標的一併行使,不得選擇其中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購,但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就其餘 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該其 餘標的,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民法第426之2條第1項規定者,則建物所有權人對 土地有優先承購權,其優先順位並優先於共有人,惟建物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購權時,需提 出符合上開規定所定要件之證明。如有爭議,仍以實體判決為準。如主張有符合前開規定 之人員,請於拍賣期日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陳報,以供本院審酌,如無人陳報則拍 定後僅以公告代通知,請投標人及共有人注意。六、依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分管契約等情形。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福河段 1238地號
57 m2 × (1/6) × 67,000 元 - 126 萬元
= -6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2
1拍 點交
35.4 坪 / 927 萬
2025/10/15
1拍 不點交
25.6 坪 / 670 萬
2025/10/15
1拍 不點交
9.6 坪 / 150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109.3 坪 / 3,648 萬
2025/10/23
1拍 點交
21 坪 / 380 萬
2025/10/15
1拍 點交
22.2 坪 / 630 萬
2025/10/21
1拍 不點交
80.9 坪 / 1,730 萬
2025/10/22
1拍 點交
57.2 坪 / 401 萬
2025/10/16
1拍 點交
28.1 坪 / 819 萬
2025/10/15
1拍 點交
72.5 坪 / 1,2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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