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賢67967

臺南市南區大林段58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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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4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0
保證金:
80
總坪數:
22.7
坪單價:
17.6萬/坪
持分地坪:
22.7 坪
總現值:
262.5 萬
拍後增值:
-137.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大林段 580地號,面積 150.4 m2,持分 1/2,40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之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無門牌之 鐵皮建物),無對外聯絡道路。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 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 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6.
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7.
建物所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基地坐落部分有優先承買權。惟 聲明優先承買時,應併同提出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且上開 建物所有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 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 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應買人於應 買前自行查明注意並謹慎評估。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有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大林段 580地號
150.4 m2 × (1/2) × 34,900 元 - 400 萬元
= -13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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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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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買 點交
28.4 坪 / 47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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