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敬92822

高雄市鳳山區新甲段116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通訊投標
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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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7 ~ 2025/11/10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0.8
保證金:
14.2
總坪數:
2.9
坪單價:
24.4萬/坪
持分地坪:
2.9 坪
總現值:
42.2 萬
拍後增值:
-28.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1168地號,面積 0 m2,持分 1/5,62.8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2.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1168-2地號,面積 48 m2,持分 1/5,8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9)
2.
本院民國114年8月15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為高雄市鳳山 區新強路125巷之巷道。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為道路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就其有應 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選擇其中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購,但主張優 先承購權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該其餘標的,請投標人及共有人注 意。六、依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 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分管契約等情形。
13.
最後寄達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10日上午9點止(第1次拍賣)。
14.
開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10日上午10點30分(第1次拍賣)。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1168地號
0 m2 × (1/5) × 48,794 元 - 62.8 萬元
= -62.8萬元
2.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1168-2地號
48 m2 × (1/5) × 44,000 元 - 8 萬元
= 3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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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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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0.5 坪 / 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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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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