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敬92822

高雄市鳳山區新甲段116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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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3 ~ 2026/04/2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5
保證金:
9.1
總坪數:
26.1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26.1 坪
總現值:
432.2 萬
拍後增值:
38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吳小婕
吳小婕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1168地號,面積 383 m2,持分 1/5,40.3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2.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1168-2地號,面積 48 m2,持分 1/5,5.2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27,總底價 70.8萬,保證金 14.2萬,坪單價 24.4萬/坪,流標
2拍,2025/12/10,總底價 56.7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3拍,2026/1/14,總底價 45.5萬,保證金 9.1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院民國114年8月15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為高雄市鳳山 區新強路125巷之巷道。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為道路地。惟實際使用情形,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就其有應 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選擇其中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購,但主張優 先承購權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購權時, 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該其餘標的,請投標人及共有人注 意。六、依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 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分管契約等情形。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1168地號
383 m2 × (1/5) × 50,717 元 - 40.3 萬元
= 348.2萬元
2.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1168-2地號
48 m2 × (1/5) × 45,500 元 - 5.2 萬元
= 38.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5
1拍 點交
23.5 坪 / 360 萬
2026/2/12
1拍 不點交
96.8 坪 / 1,830 萬
2026/2/25
1拍 不點交
28.1 坪 / 699 萬
2026/3/5
1拍 不點交
61.3 坪 / 1,375 萬
2026/1/26
1拍 不點交
17.5 坪 / 650 萬
2026/1/22
1拍 不點交
8.5 坪 / 361 萬
2026/2/4
2拍 部分點交
55.7 坪 / 1,080 萬
2026/1/27
2拍 不點交
8.8 坪 / 124 萬
2026/2/11
2拍 不點交
7.1 坪 / 116 萬
2026/1/27
2拍 不點交
19.3 坪 / 3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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