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清3556

新北市瑞芳區吉慶段120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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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00
保證金:
380
總坪數:
396
坪單價:
4.8萬/坪
持分地坪:
396 坪
總現值:
2,133.7 萬
拍後增值:
23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瑞芳區 吉慶段 1206地號,面積 1,309 m2,持分 1/1,1,90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0)
2.
本件於114年4月30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陳稱:「系爭土地上有門 牌號碼新北市瑞芳區大埔路254號、256號等建物全部坐落其上及254號、256號 建物後方之雜草地與巷道。另門牌大埔路252號及242號建物亦全部坐落其上及2
3.
242號建物中間之三角形狀雜草地。」。上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相關法 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不得異議。依新北市瑞芳區公所114年6月2日函略稱本件 尚無領有依建築法授權本所核發之建築執照、自用農舍、雜照工程與就地整建 證明等相關資料。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 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 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為變賣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規定,除買受人為變賣分割共有物 之共有人外,變賣分割共有物之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其順位優 先於非變賣分割共有物之其餘共有人,請應買人注意。
9.
非變賣分割共有物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 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 承租人,或主張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租用基地建築房屋之承租人,應檢附相 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其優先承買權之順位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但主張 優先承買權之建物所有權人就其餘部分標的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 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10.
本件土地如經拍定,尚須相當時日調查有無優先承買權人,請應買人注 意。
11.
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
12.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1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14.
拍賣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聲請人、相對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瑞芳區 吉慶段 1206地號
1,309 m2 × (1/1) × 16,300 元 - 1,900 萬元
= 233.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
1拍 點交
21 坪 / 228.2 萬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13.7 坪 / 226 萬
2025/11/18
1拍 不點交
145.2 坪 / 49 萬
2025/11/4
1拍 不點交
20.7 坪 / 438 萬
2025/11/11
2拍 不點交
0.7 坪 / 7.2 萬
2025/11/11
3拍 不點交
59 坪 / 27.5 萬
2025/11/11
3拍 點交
57 坪 / 26 萬
2025/11/11
3拍 不點交
18.7 坪 / 8.1 萬
2025/11/11
3拍 不點交
11.3 坪 / 5.1 萬
2025/11/12
3拍 點交
32.8 坪 / 409.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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