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4北金職一92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四小段461-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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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2
保證金:
10.4
總坪數:
0.6
坪單價:
86萬/坪
持分地坪:
0.6 坪
總現值:
32.6 萬
拍後增值:
-19.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葉冠廷
葉冠廷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北市 萬華區 莒光段四小段 461-1地號,面積 6 m2,持分 2/8,44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2.
臺北市 萬華區 莒光段四小段 461-3地號,面積 2 m2,持分 2/8,8 萬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62/8/29】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1/12,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107.4萬/坪,流標
2拍,2025/12/3,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8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461─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雙園街21巷41號及43號建物中間之巷弄,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461─3地號土地部分位於上開巷弄內,部分位於同巷之道路上,2筆地號土地相鄰,其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其上皆無建物,請應買人注意。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
3.
461─1地號土地係56使字第194號使用執照(55建字(雙園)(西園)第9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5條第三項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法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按專有部分比例承買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如有多數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因承買計算比例及法律關係複雜,確認承買比例可能須多時日,故拍定人有無法於短時間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可能,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北市 萬華區 莒光段四小段 461-1地號
6 m2 × (2/8) × 163,000 元 - 44 萬元
= -19.6萬元
2.
臺北市 萬華區 莒光段四小段 461-3地號
2 m2 × (2/8) × 163,000 元 - 8 萬元
= 0.2萬元
鄰近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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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部分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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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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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21.1 坪 / 1,36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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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2.5 坪 / 22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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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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