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953地號土地上有三 層樓建物及鐵皮工廠,門牌為東洲路205巷12號,掛有景隆精機有限公司招牌。 因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建物與占用土地間之法律關係應由應買人自 行查明,土地於拍定後均不點交。 六、
9.
955地號土地謄本之土地標示部關於其他登記事項均記載 「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其中
12.
955地號土地受7 7年建管使字第04397號及73年建管使字第00286號使用執照(建築基地)套繪在案 等語,請應買人注意。
13.
955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範圍內之農業區,無三七五租 約。
14.
953地號土地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 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 的。
15.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2條規定者,有優先承 買權,且其優先承買權優先於土地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