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現場查封時,經敲門無人應門,請鎖匠開鎖,鎖匠無法開啟大門。嗣再次現場履勘 時,經敲門無人應門,請鎖匠開鎖進入後,該建物無水、無電,一樓後側有增建。屋內留有廢 棄傢俱及腐敗木質木板等。頂樓鐵皮屋頂。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3.
3024建號增建係違建,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 議。
4.
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 形」,經本院函詢相關單位,基隆市消防局函覆,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 目前無列管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及地震受損建築物相關資料;核能安全委員會函覆,該建 物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函覆,並無非自然死亡之 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 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共設定新臺幣720萬元,拍定後全部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