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抵押權及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之住宅區。
3.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債務人女兒表示建物係由債務人及家 人自行居住使用,建物經本院函詢主管機關,尚無非自然死亡之相驗紀錄、自民國95年救護指 揮派遣系統建置起尚無火災報案紀錄,至地震受創、輻射屋、海砂屋則無資料等情事,應買人 仍應自行查明留意有無上開影響交易情事。拍定後點交。 六、拍賣編號1049建物為編號759建物之增建,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 法逕持不動產權 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 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