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民國114年7月30日至現場履勘鑑價,相對人不在場。聲請人在場稱:「系封建物1樓現出 租予第三人使用。」等語。有樓梯可上系封建物2樓,系封建物
2.
4樓均無獨立出入口,僅以內 梯與2樓相通;又4樓為增建(經地政編為420臨建號)。再系封建物1樓後方與門牌號碼基隆市 孝三路
4.
85號均非本件拍賣標的)相通。依聲請人現場所述:系封建物非 海砂輻射屋、無地震火災受創、無嚴重漏水、無非自然死亡情形等語。 民國114年12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之標的土地屬商業區(商
6.
騎樓。本案1樓後方與孝三路83號、85號打通,現為博奕遊戲場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