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嘉156101

高雄市林園區頂厝段78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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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1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4
保證金:
4.9
總坪數:
4.4
坪單價:
5.6萬/坪
持分地坪:
4.4 坪
總現值:
14.1 萬
拍後增值:
-1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林園區 頂厝段 780地號,面積 348 m2,持分 1/24,24.4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3/30,總底價 38萬,保證金 7.6萬,坪單價 8.7萬/坪,流標
2拍,2026/4/27,總底價 30.4萬,保證金 6.1萬,坪單價 6.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95年10月23日假扣押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明:780地號上有一未保存登記 之磚造房屋(門牌號碼林園鄉港埔一路35號)。
2.
115年2月9日履勘時,依地政人員指明:780地號上有磚造未保存登記建物 (門牌號碼:林園區港埔一路35號、37號)。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 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依115年1月15日勘估之鑑價報告記載:780地號土地上坐落未保存登記之磚 造建物(門牌:林園區港埔一路35號、37號)。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6.
優先承買: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其共有物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 定,請投標人注意。
7.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 坐落基地權源、拍賣土地與地上物法律關係、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 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8.
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 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林園區 頂厝段 780地號
348 m2 × (1/24) × 9,700 元 - 24.4 萬元
= -1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4
特拍 不點交
38.7 坪 / 49.5 萬
2026/5/13
1拍 點交
77.3 坪 / 9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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