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癸73875

彰化縣埔心鄉東明路100號

3拍 點交 待拍
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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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6/5/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0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農舍
總底價:
591.3
保證金:
118.3
總坪數:
82.7
坪單價:
7.1萬/坪
持分地坪:
29.7 坪
公告建坪:
82.7 坪
總現值:
32.3 萬
拍後增值:
-429.4 萬
主建坪:
82.7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埔心鄉 瓦窯中段 701-1地號,面積 98 m2,持分 1/1,461.7 萬
建物 (2)
1.
彰化縣埔心鄉東明路100號,建號 310,持分 1/1,68.9 萬
地面層:72.66二樓層:72.66合計:145.32 (2層加強磚造、農舍)
2.
彰化縣埔心鄉東明路100號,建號 912,持分 1/1,60.8 萬
地面層:19.07二樓層:26.51三樓層:82.65合計:128.23
拍賣紀錄 (2)
1拍,2026/4/8,總底價 730萬,保證金 146萬,坪單價 8.8萬/坪,流標
2拍,2026/4/29,總底價 657萬,保證金 131.4萬,坪單價 7.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701-1地號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謄本上經註記已興建農舍,未經解除套匯管制不得辦理 分割等文義。
2.
310建號現為住宅使用,建物謄本上用途註記為農舍,本建物為
3.
2層加強磚造建物;另91 2建號係增建,為
4.
3層加強磚造建物,此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5.
查封時債務人在場,據債務人稱,拍賣標的現由其與其胞弟共同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6.
投標人應自行注意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trial定。
7.
建號912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 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 屋還地之相關危險。六、應買資格:1.本件701-1地號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屬農業發展條 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2.本件310建號建物為農舍,投標人應為「無自用農舍」,並應於投標時檢具「無自用農舍 證明」。
8.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埔心鄉 瓦窯中段 701-1地號
98 m2 × (1/1) × 3,300 元 - 461.7 萬元
= -429.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9
1拍 不點交
28.6 坪 / 620 萬
2026/5/21
1拍 部分點交
70.1 坪 / 1,560 萬
2026/5/19
1拍 不點交
73.7 坪 / 2,030 萬
2026/5/19
2拍 不點交
11.4 坪 / 112 萬
2026/5/20
3拍 部分點交
27.8 坪 / 410.9 萬
2026/6/11
3拍 部分點交
78.1 坪 / 710.4 萬
2026/6/2
2拍 部分點交
66.9 坪 / 840 萬
2026/5/14
3拍 部分點交
51.9 坪 / 464 萬
2026/6/10
特拍 不點交
58.7 坪 / 735.1 萬
2026/6/2
特拍 部分點交
17.9 坪 / 66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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