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天165872

高雄市苓雅區中興街107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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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3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150
保證金:
230
總坪數:
59.8
坪單價:
19.2萬/坪
持分地坪:
12.4 坪
公告建坪:
59.8 坪
總現值:
451 萬
拍後增值:
-5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區
主建坪:
59.8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苓中段 299地號,面積 82 m2,持分 1/2,1,000 萬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苓雅區中興街107號,建號 340,持分 1/2,100 萬
一層:38.81二層:56.16三層:56.16四層:56.16騎樓:17.36地下層:9.62合計:234.27 (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苓雅區中興街107號,建號 1054,持分 1/2,50 萬
一層:22.95二層:22.95三層:22.95四層:22.95五層:69.36合計:161.16
法院筆錄 (5)
2.
本件標的於115年1月13日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據鄰居稱房屋由黃姓屋主居住,目視 房屋無漏水或壁癌痕跡,僅地下一樓及通往地下一樓之樓梯間有壁癌,另據地政人員測 量房屋有增建,另頂樓亦有加蓋鐵皮屋;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標的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又如建物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應連同合併拍賣之其他標的一併購買。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 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 意。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苓中段 299地號
82 m2 × (1/2) × 110,000 元 - 1,000 萬元
= -5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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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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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1
1拍 點交
51.6 坪 / 9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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