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114年9月4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依地政人員指界稱2478-
3.
2478-31地號為文明巷6 號之基地,2478-30地號為文明巷6號門口私設巷道,供大眾通行使用,另建物無人居住使用, 裝潢到一半未繼續,現場荒廢留有工程物品;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8.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