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良35877甲

苗栗縣通霄鎮圳頭段766-2地號

5拍 不點交 待拍
402.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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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2.3萬
保證金:
80.5萬
總坪數:
2,897.3坪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897.3 坪
總現值:
392.7 萬
拍後增值:
-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通霄鎮 圳頭段 766-2地號,面積 6,080 m2,持分 1/1,25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通霄鎮 圳頭段 766-6地號,面積 3,498 m2,持分 1/1,146.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6/7/21,總底價 550萬,保證金 110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6/8/18,總底價 522.5萬,保證金 104.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6/9/15,總底價 496.4萬,保證金 99.3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4拍,2026/10/13,總底價 446.9萬,保證金 89.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民國115年1月20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766-
2.
766-6地號土地 為雜木林。
3.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無適宜道路可到達。本標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4.
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 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5.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 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 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通霄鎮 圳頭段 766-2地號
6,080 m2 × (1/1) × 410 元 - 256 萬元
= -6.7萬元
2.
苗栗縣 通霄鎮 圳頭段 766-6地號
3,498 m2 × (1/1) × 410 元 - 146.3 萬元
= -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25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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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25
1拍 不點交
1,287.1 坪 / 280 萬
2026/11/18
1拍 不點交
74.8 坪 / 18 萬
2026/11/18
1拍 點交
947.1 坪 / 363.7 萬
2026/11/11
1拍 不點交
20 坪 / 306 萬
2026/11/11
1拍 不點交
2,028.6 坪 / 250 萬
2026/11/18
1拍 不點交
395.4 坪 / 237.3 萬
2026/11/5
1拍 點交
154.2 坪 / 86.9 萬
2026/11/11
2拍 點交
589.2 坪 / 1,040 萬
2026/11/5
2拍 不點交
22.4 坪 / 17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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