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5雄金職酉13一

高雄市林園區頂厝段70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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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9
保證金:
4
總坪數:
15.8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15.8 坪
總現值:
46.1 萬
拍後增值:
2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林園區 頂厝段 705地號,面積 517 m2,持分 1/20,4 萬
(道路用地 )
2.
高雄市 林園區 頂厝段 730地號,面積 529 m2,持分 1/20,15.9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11)
2.
114年12月10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明:705地號土地為港埔三路部分及部分14巷巷道,供通行使用;730地號土地上有房屋坐落(門牌號碼:港埔三路
3.
22─
4.
22─2號)。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依112年7月12日勘估之鑑價報告記載:705地號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705地號現況部分為道路使用(港埔一路23巷)。
9.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10.
優先承買:
11.
土地共有人: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其共有物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均為本標別土地之共有人,則應就本標別土地合併承買。
12.
730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係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且有興建房屋,或如係向債務人承租拍賣土地興建房屋者(如有上開法律關係者請於拍賣期日前提出相關證明向本院陳報),依土地法第104條有優先承買權,其效力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如經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而無應合併承買情形者,買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3.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拍賣土地與地上物法律關係、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14.
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林園區 頂厝段 705地號
517 m2 × (1/20) × 7,909 元 - 4 萬元
= 16.4萬元
2.
高雄市 林園區 頂厝段 730地號
529 m2 × (1/20) × 9,700 元 - 15.9 萬元
= 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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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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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8/12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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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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