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有地震受損、頂樓會漏水,有壁癌情形,建物由債務人及家人自 用。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建物連同其基地依現況點交,但 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 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 理;如經測量確認有非本件拍賣之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
7.
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8.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建號1203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 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 地之相關危險。